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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轉內政部函示「關於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與自己協議分割遺產,依民法第1086條第2項規定聲請法院就該利益相反之特定事件選任特別代理人卻遭裁定駁回」一案
發布日期 2010/2/2
發布單位 登記課
點閱次數 458
詳細內容

一、依據內政部99年1月28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040295號函辦理。
二、檢附內政部上開號函影本1份。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民法1086條第2項選任特別代理人遭駁回部函(pdf檔)